網頁

2017年11月9日 星期四

看準沒勞健保才求職,被解聘就威脅告發老闆...勞基法3點沒修,才只保障了慣老闆和惡員工!

才完成修法不到一年的勞動基準法,最近又準備進場二度翻修,然而, 原先加班時間半天制從寬(不到4小時以4小時計,4~8小時以8小時計),改回核實計算; 當年度特休未修完即折算工資,改回2年內未修完才可折抵; 輪班間隔由11小時縮為8小時; 甚至還把過去沒修正的7休1,改為14休2; 以及每月加班上限...詳全文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